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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自杀已经很不幸,自媒体“责善”不要再伤人

 

 

最近围绕武汉某医院护士坠楼,感觉一些自媒体生怕文章不会引起争议,越有争议越要发的趋势。昨天,读了《也谈武汉护士坠楼事件……》一文,作者在文章的一开始就作态,说什么不想写,写了后说了他的一些朋友说不要发,但最后还是要发出来,而且说是自己的真实想法。写自媒体文章的人,都应该是有一定文化修养的,也是要尽一定社会责任的,尤其是作为医务界的专业人士,更应该尊重患者和死者,即使死者有种种的不是,也不应该在家属悲痛、单位犯难的时机再在伤口撒上一把盐。自杀已经很不幸,如果要在事件尚未平静的时候,硬是要借此事件达到某种个人目的,难道就是为了文章的10万+流量吗?

自媒体人,不要总把自己当作一贯正确的,好像蛮有道德高度的。一个原因尚未明了的自杀事件就被众多目的各异的自媒体人分析来分析去。疫后这个时候,医疗卫生系统最重要的是关爱好医务人员,维护医务人员之间的团结,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自媒体人不要给医疗卫生机构可能的疫后综合症添加更加复杂的负面环境因素。就这个护士坠楼的事件来说,当事医院不可能跟着自媒体起舞,而不能满足自媒体舆论场的胃口就是所谓的“愚蠢”吗?其实很多不发声的人才是真正的智者,所谓一有风吹草动就闻声起舞的人也许就是个“半吊子”,不管主观动机如何,客观上说所导致的后果是“唯恐天下不乱”。 作为医者表现出来的社会行为应该充满着仁慈和良善,哪个人没有正义之心?但当与自己的利益相冲突的时候还能保持正义,舍弃自己应得的利益,那才是真正的正义。尤其是有医疗卫生专业背景的自媒体人,更要多展示治病救人的爱心,即使是纠正别人的错误,也要用阳明先生所说的“责善”。责善,朋友之道;然须忠告而善道之,悉其忠爱,致其婉曲,使彼闻之而可从,绎之而可改,有所感而无所怒,乃为善耳。若先暴白其过恶,痛毁极诋,使无所容,彼将发其愧耻愤恨之心;虽欲降以相从,而势有所不能。是激之而使为恶矣。故凡讦人之短,攻发人之阴私以沽直者,皆不可以言责善。虽然,我以是而施于人,不可也;人以是而加诸我,凡攻我之失者,皆我师也,安可以不乐受而心感之乎?某于道未有所得,其学卤莽耳。谬为诸生相从于此,每终夜以思,恶且未免,况于过乎?人谓事师无犯无隐,而遂谓师无可谏,非也;谏师之道,直不至于犯,而婉不至于隐耳。使吾而是也,因得以明其是;吾而非也,因得以去其非。盖教学相长也。诸生责善,当自吾始。